如果一個已經注冊了的優質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,很有可能會被其他人申請撤銷并進行再注冊。那么關于商標撤三的技巧與流程是什么呢,接下來企盈小編就帶您一起來看看吧。 一、申請撤三的技巧: 以誰的名義申請。一般不將實際需求者作為撤銷申請人,也就是說,他的商標妨礙你家商標申請了,你不要親自出馬。而是找一個跟你方沒有關聯的第三者作為申請人。這樣做的目的,是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標,有利于提升撤銷的成功率;另一方面,如果撤銷失敗了,還可以談轉讓和收購的問題; 申請撤銷的商品項目。如果爭議商標的申請人在申請的時候,是針對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進行了申請注冊,那我們在撤銷申請時,必須撤得干凈全面,如果在后續的復審程序中,注冊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證據,那你的勝算就又大了一點; 撤三申請的時間。巧妙地安排好“撤三”和“新申請”的時間節點,把商標爭取過來,最少是先爭取到你的名下,成為商標的新申請人。目前相對穩妥的做法是:提交撤三的同時提交注冊申請。正常情況下,商標會被駁回,駁回復審過程中撤三結果不能審結的,可以向商標評委書面請求中止審理,等待撤三結果確定后再做出審理。 二、申請撤三的流程: 第一步:申請人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一份《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》,并書面說明一下這枚商標“不使用的情況”; 第二步:商標局受理 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后,給注冊人下發《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》,要求注冊人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; 第三步:注冊人按期提交使用證據 商標局收到證據材料后,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。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,會下發一份“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”,反之,會下發“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”; 第四步: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對于商標局做出的撤銷決定或者維持決定,注冊人以及撤銷申請人,如果不服,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“撤銷復審申請”。 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后,需要怎么證明對方“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商標呢”?其實,申請人是不需要證明的,需要商標所有人證明被申請撤銷的商標進行了實際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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